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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危险化学品鉴定/化学品危险性识别/危险特性分类鉴别

非危险化学品鉴定、化学品危险性识别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是化学品管理中的重要环节,以下从界定标准、鉴定流程、所需材料、报告内容等方面进行介绍:

一、界定标准
危险化学品:
国际通用标准(GHS制度):联合国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GHS)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物理危害(爆炸物、易燃气体/液体/固体、自反应物质、氧化性物质、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物质等)、健康危害(急性毒性、皮肤腐蚀/刺激、严重眼损伤、致癌性、生殖毒性等)、环境危害(对水生生物毒性、臭氧层破坏性等)几大类。
中国法规标准:根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最新版),列入目录的化学品(包括纯品、混合物)均按危化品管理;即使未列入目录,若化学品经检测具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毒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特性之一,仍需按危化品管理。
非危险化学品:需同时满足未被列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;经检测或评估不具备GHS分类中的物理、健康或环境危害特性;混合物中危化品成分浓度低于限值(如中国标准中,某些成分浓度低于1%或0.1%时可不视为危化品)的条件。
二、鉴定流程
名录比对:优先对照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判断是否列明。
检测评估:未列明的化学品需通过实验室测试(如闪点、LD50毒性测试等)或GHS分类评估确定危害性。
混合物判定:根据成分浓度和危害特性综合判断。
三、所需材料
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申请表。
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。
成分信息保函及自负声明:
样品:50 - 300ml(液体)/50 - 300g(固体),装于专门用于盛装化工品的试剂瓶、氟化瓶或者密封袋中,不可装于用过的饮料瓶或其他非专门容器,不得泄露,样品上适当贴上标签(需有公司名称、样品名称和型号等)。
营业执照复印件(部分产品类别需要)。
委托申请单。
四、报告内容
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至少包含以下内容:

样品相关信息:包括样品名称、样品标识、样品数量/重量、样品描述、组分含量等。
危险货物信息:包括联合国编号、正式运输名称和技术名称、危险货物类别、包装类别等。
GHS分类信息:按照联合国GHS分类标准,利用现有的各类数据(包括:测试数据、人类经验、流行病学及临床研究、可靠文献记载等),明确化学品的分类。
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相关性信息:是否属于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列明的化学品,是否符合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中有关“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”。

相关下载

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